网红鹿哈向女友求婚成功-直播7个月狂赚3500万
据潇湘晨报1月16日报道,长沙网红鹿哈求婚成功,引发网友关注。
很多网友第一眼误以为是鹿晗,惊讶女主角不是关晓彤,结果发现是“鹿哈”。 15日,鹿哈在一群朋友在充满粉色装饰的场所向女友成功求婚。两人甜蜜拥吻秀恩爱,还有华丽的亮片和红烟。不能说和黄子韬求婚场景一模一样,但也差不多了。同样是粉色的花海,淡粉色的装饰背景等等,很像黄子韬求婚的低配版。
公开资料显示,鹿哈,现名凌大乐,曾因长相酷似艺人鹿晗,给自己起了艺名“鹿哈”,并因模仿鹿晗而出名。还与王俊卡、王二博、黄子成、全苦龙、易阳干洗组成ESO。但由于争议,他宣布将名字改回原来的名字,低调转向直播业务。不过,由于他的口才好,他在生意和销售方面也取得了成功,半年收入高达3000万元。
据悉,ESO成员大部分来自农村,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歌舞训练。他们大多是2000年以后出生的。在短视频平台上,ESO人气很高,有很多热门表情包。与此同时,网友们对ESO也有不少负面评价,比如本土偶像、山寨明星、西西男团、人气深不见底等。引起争议后,陆哈改名为凌大略,不再使用陆哈这个名字。
2023年,凌大乐(鹿哈)在直播中透露,自己月入500万元,7个月销售额达3500万元。他还透露,自己购买过一套价值1100万元的豪宅,一辆价值277万元的豪车,还有超过600万元。的办公楼。此番言论迅速引起网友讨论。一方面,凌达乐的高收入确实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。 “直播这么赚钱吗?” “钱从哪里来?谁给他的?”破费? “海盗如此富有,我感到很震惊。”
使用与明星姓名近似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?
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、合伙人张飞飞表示,如果单纯长得像名人,并不侵犯名人的肖像权。毕竟,容貌是与生俱来的。但如果艺名、着装风格、表演内容、舞台风格等与明星高度相似,并利用明星的个人经历或故事进行炒作,则涉嫌利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谋取商业利益。利益,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誉权和版权。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